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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项举措”压实农村能源安全监管工作

来源: 科技教育处 发布时间: 2021-08-12 14:05:23 访问量:字体

为切实做好农村能源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农村沼气设施和秸秆收储利用场所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化解农村能源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氛围。近期,我局狠抓安全措施和责任落实,严抓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农村能源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一是加强农村能源安全工作部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苏市农科〔2021〕7号),要求全市各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宣传引导、落实政策制度。把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提高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推动,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沼气设施、秸秆集中收储利用场所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列出问题清单,落实责任人员,加强跟踪监督,及时抓好整改,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村能源安全生产“零事故”;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全面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压紧压实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按照“谁拥有谁负责”原则,切实抓好农村沼气设施、秸秆集中收储利用场所安全生产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沼气设施单位做好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广泛宣传普及农村能源安全相关知识;建立健全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制度,做到制度既“上墙”又“上心”,建立完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二是摸清农村能源安全监管底数。经全市各地排查统计,苏州市暂无农作物秸秆气化生产企业。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型沼气设施23个,按照地区分:张家港市8个、常熟市5个、太仓市8个、昆山市2个;按照规模分:特大型3个、大型5个、中型4个、小型11个;按照使用状态分:13个沼气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10个沼气设施处于闲置废弃状态。2021年1-6月,苏州安全处置达到报废条件的沼气设施2个(太仓市2个),新建沼气设施3个(张家港1个、昆山市2个);现有农作物秸秆收储、利用主体21个(张家港2个、常熟2个、太仓16个、吴中区1个),其中“五化”综合利用主体8个(张家港2个、常熟2个、太仓3个、吴中区1个)。目前,全市共组织开展农村沼气设施安全检查排查14批次,检查生产主体单位47个,查找问题隐患7个,已完成整改4个;检查户用沼气1批次8户,未发现安全问题隐患;检查秸秆集中收储利用场所与能源化利用设施11批次,生产主体25个,未发现安全问题隐患。

三是开展农村能源安全专项检查。结合全省农村能源安全生产互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和《关于配合做好农村能源安全生产调研互查工作的通知》,分别对常熟市申福奶牛场和尚牧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昆山市鼎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青莲梅山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和张家港市梁丰集团机械化奶牛场枫华投资有限公司、太仓市种猪场和苏州金仓湖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6家农村沼气工程设施企业和2家农作物秸秆收储利用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相关单位沼气设施日常管护及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需报废沼气设施的处置情况及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等。检查组要求相关企业负责人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压实农村能源安全责任,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现实整改销号。

四是推动农村能源安全主题宣教。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科教司和省厅科教处《关于开展2021年农村可再生能源“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积极布置开展“安全生产月”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相关活动,进一步组织企业开展农村能源安全生产隐患自查、管理部门进行可再生能源安全生产检查、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活动、加强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宣传。部分市区专门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对辖区内的畜禽粪污处理沼气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组织开展检查排查2批次,检查排查生产主体10个,查找隐患问题19个,隐患问题整改落实16个。市农业农村局吴文祥局长、相关县级市分管领导分别就安全生产“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门作主题宣讲。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开展宣传活动10次,新闻媒体报道10次,组织学习培训4次,发放明白纸650份。近期以来,累计开展宣传活动25次,新闻媒体宣传13次,组织宣传39培训次,发放明白纸6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