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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来源: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 2020-08-17 10:36:00 访问量:字体

近期,我局制定下发了《苏州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试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制度,建立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是推动生产者主动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新模式的重要探索。

我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区域为苏州全域;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列入第一阶段试行范围,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试行品类为:蔬菜、食用菌、瓜果、畜禽、禽蛋及养殖水产品,不包括生猪定点屠宰场上市销售的生猪产品。时间节点上分三年完成,具体为:2020年底,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主体全面试行;2021年底,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具合格证实现全覆盖;2022年,推进种植养殖大户、小农户等主体开具合格证,实现种养殖产业全覆盖。合格证可以是纸质合格证,也可以是电子合格证。截至目前,全市开通电子合格证的生产经营主体达到772家,仅7月份就开具电子合格证198208张。

全面推行合格证制度,能够有效扩大我市地产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吴中区东山枇杷在年初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后,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改变了过去多年的田头卖、马路边卖、“提篮小卖”、“披头散发”卖形式,好东西卖出了好价钱,据不完全统计,由于带证销售,今年仅枇杷销售,果农增收1.3亿。张家港凤凰水蜜桃带证销售,桃农增收2000万。常熟王庄西瓜也都实行了合格证上市,销售情况大好,阳澄湖大闸蟹也正在为全面推行合格证上市作出技术储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面提升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众多农业企业走出了品牌建设的新路子,有力提升了我市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