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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铜墙铁壁 促铁令生威

来源: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1-03-03 15:58:31 访问量:字体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已于2021年1月1日零时全面启动,如何确保“禁渔令”在长江干流苏州段铁令生威、令行禁止,并取得扎实成效?在《长江保护法》施行首日(3月1日),苏州市开展长江禁渔联合巡查夜间行动。

本次行动由苏州市政府张剑副秘书长带队,市公安、人社、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海事、长航公安等部门分管领导、沿江三市分管市长及各部门执法人员共40多人组成行动队伍,此次联合巡查夜间行动包括江面巡视和陆上巡视。3月1日晚上九点左右,巡查队伍首先开展长江常熟段至张家港交界处江面巡视,先后检查了苏通大桥、国家刀鲚种质资源保护区、取水口保护区等区域江面禁渔情况。现场未发现非法捕捞行为。随后,巡查队伍又赴水源地保护区、望虞河闸、螺蛳湾长江湿地小区等地,检查长江夜间岸上禁渔秩序,重点查看禁止钓鱼落实情况。

苏州市长江干流岸线长达188.9公里,途经张家港、常熟、太仓三市。2019年,苏州对长江捕捞渔船全面补偿转产。2020年起,提前一年实现长江苏州段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目前,苏州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已实现“四无”(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和“四清”(清船、清网、清江、清湖)任务。全市长江流域5077艘渔船全部实现退捕,退捕渔船完成率100%,退捕协议签订率100%,捕捞许可证注销率100%,船网工具分类处置率100%。同时,结合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亮剑”系列行动等工作,厉行禁渔执法,切实养护资源。据统计,自去年初以来,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长江干流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点水域,共出动执法人员2.05万人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314起,行政处罚316人次,没收渔获物1347.36公斤,罚款27.64万元;移交司法机关涉刑案件57起94人次。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强化对长江干流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执法巡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优化行刑衔接流程,健全技防机防体系,组建禁捕协管队伍,将重点水域禁捕执法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