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农民群众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反映困难、问题,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春季田管、春耕备耕等工作,我局在前期公布专家热线电话的基础上增设受理电话,现公布如下:
1.种植业产销秩序问题
受理电话:
0512-68830235
(受理范围:粮油、蔬菜生产所需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运输通行,农产品采收用工难问题)
2.畜牧业产销秩序问题
受理电话:
0512-68567691
(受理范围:仔畜雏禽及种畜禽、饲料、畜产品等运输通行,屠宰厂关停,饲料、种畜禽养殖企业复工复产问题)
3.渔业产销秩序问题
受理电话:
0512-65613660
(受理范围:水产苗种、水产品运输通行,水产养殖加工企业复工复产问题)
4.农产品产销秩序问题
受理电话:
0512-68830235
(受理范围: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