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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苏州大米”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苏州水八仙”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 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发布时间: 2026-08-31 09:01:44 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为进一步加强“苏州大米”、“苏州水八仙”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和管理,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助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苏州大米”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苏州水八仙”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沈文隆,电话:0512-68830219,邮箱:zljg@sznyncj.suzhou.gov.cn。

附件1《“苏州大米”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苏州水八仙”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3《“苏州大米”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4《“苏州水八仙”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