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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解读

来源: 系统管理部 发布时间: 2018-07-10 09:00:00 访问量:字体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7月10日印发了《苏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贯彻绿色发展新理念、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201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2017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江苏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46号),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大力推进非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和小散户污染治理,逐步完成规模养殖场粪便污水治理设施改造升级,实现雨污分流,粪便污水减量化产出,无害化处理、资源化还田利用。

二、明确目标任务

《方案》明确,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6%以上,畜禽养殖场户治理率达到95%以上。

三、明确重点工作

《方案》明确了优化养殖区域布局、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行农牧结合种养循环、严格畜禽养殖环境准入制、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坚持属地责任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七大重点任务。一是建立以种养循环为主的多元化利用体系。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区域布局调整优化方案落实,严格控制养殖总量,在适养区稳定畜牧业发展,提高应急保供能力。加快规模养殖场提档升级,大力开展美丽生态牧场建设,大幅提升生态畜牧业水平。推动以地定畜还田利用机制建设,推进规模养殖场和小散户建设畜禽粪便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推广多元化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新路径。二是建立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环境监管体系。规范环评内容和要求,对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规范填报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污水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三是建立权责清晰的责任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政府对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同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坚持企业投入为主,建设和完善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和利用设施。

四、明确保障措施

一是加大财政扶持。统筹安排市级财政专项经费,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加大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支持力度,支持生态畜牧业发展。二是强化政策落实。完善农机补贴目录,对符合规定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三是统筹解决用地问题。要将畜牧业规模养殖用地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合理安排永久性畜禽养殖设施用地和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配套设施用地。四是严格绩效评价考核。要成立市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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