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农村集成改革,推动村级运营管理降本增效,结合苏州实际,制定《关于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于2024年9月3日印发,自2024年10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一、 制定背景
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是规范村级财务活动、增强村级组织经济管理能力、探索建立能负担、可持续保障机制的重要举措。
二、 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分为6个部分,明确了预决算编制原则、预决算编制内容、收益分配要求、预决算编制程序、预决算执行与监督、工作要求等内容。
第一部分是预决算编制原则。一是坚持民主决议、公开透明的原则。二是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三是坚持持续发展、成果共享的原则。
第二部分是预决算编制内容。一是预决算收入项目包括:经营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其他收入。二是预决算支出项目包括:经营支出、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公益支出、其他支出、所得税费用。
第三部分是收益分配要求。一是规范收益分配的范围。二是规范收益分配的顺序。三是规范收益分配的程序。
第四部分是预决算编制程序。包括拟定预算草案、民主决策审议、履行备案制度、定期分析财务收支情况、调整补充预算方案、年终编制决算报表。
第五部分是预决算执行与监督。一是预算调整事项处理,村集体预算调整事项主要是指预算支出的调整事项,包括常规性调整与突发性调整。二是预决算实时监控,村集体应严格落实本村年度预算方案。
第六部分是工作要求。包括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工作监管、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