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水产苗种繁育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加强水产苗种管理工作,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行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产苗种检查,切实规范产地检疫,严查投入品,从源头上把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关,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压实管理责任,规范苗种产地检疫。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是水产养殖源头安全的保障,事关渔业健康稳定发展。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苗种企业进一步提升相关法律意识,积极扛起水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落实“四个必检”要求,实现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应检尽检”。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具苗种产地检疫证42张,检疫鲢鳙鱼、草鱼、鲈鱼、鲴鱼、中华绒螯蟹、罗氏沼虾等2968.34万尾(只)。
二是整改排查问题,严查投入品和“三项记录”。本次检查随机抽取苗种企业20家,企业投入品仓库管理基本符合规范,检查发现未建立“三项纪录”1起,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在“回头看”行动中,执法人员要求企业绷紧安全生产责任弦,从正规渠道购买投入品,牢记水产养殖规范用药“六个不用”,坚决抵制违禁药物,共同维护我市健康安全的养殖环境。
三是提高法治意识,加强普法宣传。执法过程中,针对苗种企业法治意识不强的问题,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尤其对涉及水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普法,赢得苗种企业一致“点赞”。执法人员还发放了《水产养殖普法宣传册》、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十问十答等普法资料,将法律知识送到企业手中,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
4月以来,全市水产养殖投入品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12份。下一步,支队将持续以加强检疫监管为重点,以强化源头监管和日常监管为抓手,按照“防检并重”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以高压态势加强投入品监管,持续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引导苗种企业规范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