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优势,形成有效监管合力,扎实推进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4月16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围绕“养殖、销售、食用”三个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在养殖环节,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水产养殖主体生产记录和投入品使用情况,要求养殖主体严格执行水产养殖用药规定,落实上市报备制度,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在销售环节,重点检查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情况,督促市场经营者从严把好水产品进货关,禁止售卖来源不明水产品;在食用环节,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水产品的进货情况,确保来源可追溯,督促商家合法合规经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行动期间,执法人员现场向各主体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针对本次执法行动中发现的轻微违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及时开展“回头看”行动。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严格贯彻执法联动工作制度,聚焦主责主业,加强部门协作,定期工作会商,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扎实成效,助力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