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依据省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结合苏州实际,制定了《苏州市牛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区建设方案(2026-2030年)》(苏市农规〔2025〕2号)。方案于2025年11月4日印发,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一、制定背景
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是严重危害人和动物健康的人兽共患病,实施布病区域净化建设,是做好畜间布病防控的关键措施,是实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保障。今年年初,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设区市根据实际落实牛羊布病强制免疫工作或推动建设布病净化区,苏州市综合考量本地牛羊养殖分布、防控基础,以及周边城市的防控形势和成功经验,决定制定全市牛羊布病净化区建设方案。
二、制定依据
本方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全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管理指南(2025版)》《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2019版)》《无布鲁氏菌病区标准》《江苏省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关于做好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主要目标。明确在2026-2030年期间,苏州市将持续推进牛羊规模养殖场布病净化场建设和县级市(区)牛羊布病净化区建设。通过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逐年实现全市牛羊布病净化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在达到净化区建设目标后,逐步启动牛羊布病无疫区建设。
二是落实防控措施。方案主要采取调查摸底、风险监测、疫病净化、调运监管、屠宰管理、疫情处置、打击违法、信息互通等八项防控措施,全面掌握和有效管控布病传播风险。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逐步推动实现全域达到牛羊布病净化标准。简单来说,就是要实现三个“全覆盖”:规模牛羊场布病净化场建设全覆盖,规下养殖户牛羊布病监测全覆盖,输入性牛羊从省级布病净化场调运全覆盖。
三是规划时间节点。到2027年底前,全市所有牛羊规模养殖场达到布病非免疫净化场标准;2028年底前,张家港、昆山市、苏州市辖区基本达到牛羊布病净化区标准;2029年底前,常熟、太仓市基本达到牛羊布病净化区标准;2030年底前,苏州市全域达到牛羊布病净化区标准。
苏公网安备32050602010403号